2011/9/2 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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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新法规定:新建筑至少利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资源
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下称《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建筑节能相应条款中要求尽可能多地在民用建筑中使用太阳能、地热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规定今后新建的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十二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建设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都需要在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方面利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
除了太阳能,建委推广的再生性能源还有地能。所谓地能,主要指的是小于400米深的浅层地表,包括河流、湖泊、地下水、土壤等,它们因吸收了大量的太阳能、地心热能等,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其中太阳能,一年中有47%藏在浅层地表,是目前人类每年利用能量的500多倍。目前,杭州市已有金都、朗诗、大家等开发商的少数楼盘在使用地能,做法是,在楼旁挖个深洞,埋下管子,管子里有水;管子上方装一个热泵,泵启动,管子里的水流动起来,冬季把地能中的热量“带”出来,供给室内采暖,夏季把室内的热量,释放到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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