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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邮件验视执行不力或致治安处罚
2012/3/21 9:12:06 来源:51网络采购 点击:407次
内容摘要: 近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印发《寄递渠道治安检查工作规定》,决定建立违规寄递禁寄物品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于盗窃、冒领、私拆邮件和快件等行为,公安机关须立即调查核实,予以查处。

 近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印发《寄递渠道治安检查工作规定》,决定建立违规寄递禁寄物品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于盗窃、冒领、私拆邮件和快件等行为,公安机关须立即调查核实,予以查处。

  规定明确要求,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建立违规寄递禁寄物品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违规收寄禁寄物品的邮政、快递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从业人员因未执行验视制度而收寄禁寄物品,或明知是禁寄物品仍收寄,而违反治安管理的,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不法分子向邮政、快递企业交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毒品、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传染性病原体等禁寄物品;邮政、快递企业明知交寄物品为禁寄物品仍然收寄;邮政、快递企业发生盗窃、非法扣押、冒领、隐匿、毁弃、私拆邮件和快件等情形,公安机关须立即调查核实。凡属于公安机关查处打击的违法犯罪问题均依法查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及时通报邮政管理、工商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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