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51网络采购首页新闻资讯政策法规山东鼓励发展船舶工业:"填海造船"免10年土地税
山东鼓励发展船舶工业:"填海造船"免10年土地税
2011/9/24 15:41:05 来源:51网络采购 点击:365次
内容摘要:山东鼓励发展船舶工业:"填海造船"免10年土地税

  日前从山东省国防科工办获悉为支持船舶工业发展山东省将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岸线海域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域功能区划,在用地、用海指标上,予以重点支持。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土地、改造废弃土地和湖滩涝洼地用于发展船舶工业的从使用之月起,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列入国家及省重点项目使用海域的,可减免缴海域使用金。

  此外,根据已经出台的山东省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为促进船舶工业转型升级,我省还将加大对重点产品研发、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力度对国家及省重点项目给予一定配套资金支持对填补省内空白并获船级社认证的船舶配套产品给予奖励补贴。支持省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或跨国公司通过收购、参股等形式实施战略重组形成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总装化造船大企业,成立战略合作联盟,建立完善全球化营销网络。

  据介绍我省船舶工业企业2010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36亿元造船完工量300万载重吨,分别是“十五”末的3.2倍、16.2倍;建成5万吨级以上船坞船台20,造船能力达600万载重吨。

(责任编辑:admin)欢迎转载,转载请说明来处51网络采购(http://www.51wlcg.com)
已有0人参与(注:以上仅为网友个人评论,不代表51网络采购同意其观点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