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9 15: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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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北京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提至20万元
昨日,市地税局公布,由于近期小微企业减税红利频繁,税务部门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中增设了提示页面。如果企业填报所得税数据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申报系统自动提示其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确保企业不会错过这一减负红利。
去年4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规定,将享受减半征收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该政策自2014年1月1 日起,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通知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距离这一优惠政策发布还不到1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再度由10万元提至20万元。也 就是说,如果本市一家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利润为20万元整,新政出台前,其应缴所得税额为4万元(20万元×20%),而按照当下政策,所得税额为2万元 (20万元×50%×20%),企业减负增收的效果明显。
为了落实这一利好政策,市地税局简化了备案手续。一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小 微企业通过填写申报表有关行次自动履行备案手续,不需再另行报送备案材料,减轻纳税人负担;另一方面,建立电子档案,将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进行分 类、统计,有针对性地为企业申报、办税及退税等提供服务。
同时,地税部门通过完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表内逻辑校验关系,在申报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动计算减免税款,确保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在全市范围内利用网站、微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多渠道开展对小微企业的政策辅导,确保每户应享受政策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
据介绍,2014年(税款所属期)本市地税管辖的15.58万户小微企业共减免各项税收11.41亿元。其中营业税共计8.09万户,共减免营业税9.89亿元;企业所得税共计7.49万户,共减免企业所得税1.52亿元。
而 自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以来,企业受惠面与减免税额稳步提升,小微企业获得了更多的发展空间。据统计,2014年,本市享受优惠政策的7.49万户 小型微利企业实际利润额为13.5亿元,而2013年,这些小型微利企业实际利润额为-2.9亿元,税收政策扶持让部分小型微利企业从亏损扭转为盈利。
同时,小微企业发展创造了就业机会,据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本市小微企业平均从业人数为114.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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