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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消费税由5%提高至11%
2015/5/9 10:43:50 来源:51网络采购 点击:248次
内容摘要:烟草消费税由5%提高至11%

财政部8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5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支加征从量税。这是我国继20095月之后时隔六年再度调整烟草消费税。此次提税迎合了当前国际上普遍对烟产品课以重税的大趋势。(记者韩洁、何雨欣)

背景资料:

据一份来自全球23个国家100多位控烟研究人员的项目报告,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提高烟草税来实现控烟,包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这也是目前证明最 有效的烟草控制方法。卷烟消费税如能提高2倍,卷烟零售价格可增加约1倍,而卷烟消费将至少降低30%,同时还会增加国家税收。

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 [2015] 6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支加征从量税。

二、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三、本通知自2015510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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