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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红木国标”实施2年形同虚设 市场依旧混乱
2013/9/2 10:31:57 来源:51网络采购 点击:322次
内容摘要:新“红木国标”实施2年形同虚设 市场依旧混乱

从“红檀”到“紫檀”,从“鸡翅木”到“红酸枝”……记者近日对广西、广东、福建、浙江等地红木市场采访时发现,尽管我国《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已经正式实施近2年时间,但不少厂家和经销商均未严格遵守这一标准,导致行业投资收藏仍然面临诸多问题。

  半数红木家具企业未“明确标示”

  全国工商联红木家具专业委员会品牌联盟主席成员张洪林介绍:如今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标准与2000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红木)》有很大的不同,它对红木家具的定义、技术规范都进行了很大程度的改变,范围囊括红木家具的术语、定义、产品命名、分类、主要尺寸、要求和质量明式卡等多项内容,这都对生产红木家具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然而,记者在广西凭祥、东兴和广东汕头、深圳、浙江东阳等地采访时发现,超过半数以上的红木家具经销商并未清晰地标注红木家具原料产地、来源、分类等。

  张洪林经营的深圳美联家具已经有20多年,早在10年前,他就率先在业内要求所有经销商,必须以明示卡的方式标注家具原料产地、来源、树种分类等。

  不少家具鱼龙混杂

  常年从东南亚国家进口原料的红木家具经销商梁滨透露:“不愿意标注名称是因为企图鱼目混珠,不愿意标明产地是希望浑水摸鱼,一句话,就是想用非红木原料来牟取暴利。”

  梁滨举了这样的例子:龙眼木冒充红酸枝,价格从每吨几千元飙升到每吨几十万元,红檀木冒充“红木”,价格同样翻了几番,甚至用肉眼都能分辨出来的绿檀木,冒充“新红木”进行销售,更是昧着良心的做法。

  张洪林告诉记者,其实按照“新国标”,只需要查验“四证”就能判断是否正宗的红木家具。“四证”分别是:当地(产地)林学院证明、进口报关证、当地质检机构证明、产品质量明示卡。林学院证明的是材质,报关证证明的是原材料产地,质检机构证明的是产品质量,明示卡有产品工艺、质量等级、如何保养等。

  收藏投资需高度警惕

  无论是红木家具生产商、经销商,还是红木家具多年的投资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对新入行的红木家具收藏爱好者提出了警告:“多看少动,先学后买!”

  先看材质、后看外形,最终还要看工艺。这是红木家具投资的“三大标准。”

  梁滨说:“材质可以从有严格‘四证’的渠道购买,外形则需要进行认真辨别,不能轻率出手。”

  著名家具工艺美术师胡冠军认为,除了材质之外,外形和工艺是红木家具品牌的两大核心要件。“能够不断拍出天价的红木家具,工艺、设计、内容都是超一流的,如‘盛世华夏’包含30多个省份的名胜古迹,万里长城、故宫、长江三峡、布达拉宫、杭州西湖……雕刻细致入微。而20万元-60万元一套的所谓‘红木家具’,完全就是粗制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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