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压力和全容积的乘积值愈大,则压力容器破裂时爆炸能量愈大,危害性也愈大,对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和管理的要求愈高。为此《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采用既考虑容器压力与容积乘积大小,又考虑介质危害程度以及容器品种的综合分类方法,有利于安全技术监督和管理。
其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二类压力容器。
① 中压容器;
② 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③ 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④ 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⑤ 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⑥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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