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9/29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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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上海市解决城中村锅炉污染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城中村供热改造有哪些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热地区,统一解决热源,发展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地区,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
二、城中村土锅炉对大气污染有哪些危害?
答:目前,市中心区的城中村采暖燃煤锅炉有上万台,多为土小锅炉。根据市环保局对市区大气环境容量核定结果,采暖期低空污染排放对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的贡献率高达69.2%,对二氧化硫浓度的贡献率达到43.3%。据了解,一个采暖期城中村锅炉的排放量和太原市一座大型电厂在全部环保设施停运的情况下生产近一月的排放总量对等。
三、我市今年确定进行集中供热和区域供热的城中村是哪些?
答:今年年初,市政府确定加快城中村供热改造步伐,年内解决位于市中心区域内的24个城中村的集中供热和区域供热。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推进、同步发展的原则,把城中村采暖问题纳入全市集中供热整体规划中,解决小店区杨家堡、亲贤、大马、小马、殷家堡、小店、嘉节,迎泽区西里、菜园,杏花岭区旱西关,尖草坪区南寨、光社、西流,万柏林区前北屯、南屯、南上庄、新庄、彭村,晋源区小站、小站营等20个城中村的集中供热,对不在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小店区的坞城,杏花岭区的享堂、长江、东涧河4个城中村实施区域供热,力求实现解决城中村土小锅炉污染问题的新突破。
四、目前,24个城中村集中供热改造进展如何?
答:截至目前,由于热源以及供热管网不配套的问题,城中村供热改造进展缓慢。经市环保局与城区政府协调和共同努力,已有12个城中村开始供热改造,但与年初确定的任务还差12个城中村,需要进一步的协调。特别是位于市中心区且集中供热管网已覆盖的旱西关村、西里村、菜园村、彭村供热问题,要加快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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