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9/30 9: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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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住建部要求北方两年内实行供热按量计价
住建部9月28日发布新闻稿显示将用两年时间全部完成北方地区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住建部是在27日召开的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的。住建部明确指出从今年开始北方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面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
对于已经安装了供热计量装置的建筑住建部要求坚决取消面积热价严格实行计量收费。对既有居住建筑在改建中没有同步改造的不予通过验收备案不予拨付中央奖励资金。
住建部还指出北方各地可考虑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重点扶持一些有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节能改造、计量改造和收费。
住建部强调对推进不力的省市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已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的北方采暖城市如果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集中供热总面积的比例低于25%将被要求限期整改。
住建部统计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市区已经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面积1.2亿平方米占国务院下达的“十一五”改造指标的80%。
截至2009年底北方地区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面积约4亿平米其中1.5亿平米实现了供热计量收费同比增加了1亿平米。2009年北方新增新建建筑3.4亿平米其中安装分户供热计量装置的有1.6亿平米占新建建筑总量的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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